本协议是医院与中护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护科技”)就使用护世界平台(以下简称“本平台”,包括中护科技通过“护世界”网站、“护世界”客户端等形态为医院提供服务的平台)的相关事宜所共同签署的协议。本协议一经医院点击“同意”即意味着医院和中护科技将受到本协议之约束。医院同意,通过中护科技研发的“护世界”平台,开展教学培训工作(以下称为合作)。合作期间,医院和中护科技按照本协议的条件和规定,对合作期间所获悉彼此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守义务。
一、保密的内容和范围
1、合作期间各自的一切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、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,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《著作权法》、《专利法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;
2、医院在合作中获得的中护科技“护世界”平台上的设计、运行中涉及到的数据、信息,后台操作方式和结构等内容,以及中护科技的专有技术等内容和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,未经中护科技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,也不得向医院与合作无关的雇员透露
3、非经医院事前许可,中护科技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医院在合作中信息,包括医院科室数量、医护人员名单等个人信息、人员变动信息,每个科室内部使用的培训试卷和课件、考试结果。
二、 合作各方的权利与义务、责任
1、医院和中护科技应自觉维护对方的利益,严格遵守本保密协议的规定;
2、医院不得向任何单位或机构泄露中护科技的项目平台资料信息;
3、如果后台数据及信息未经医院许可披露给他人,对医院造成的损失将予以赔偿;
4、医院同意并承诺,对所有中护科技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,在未得到中护科技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机构;
5、医院同意并承诺,未经中护科技同意,不可拷贝护世界平台服务器上的任何信息;
6、医院和中护科技均有责任确保各自的工作人员遵守上述密保责任;
7、中护科技提供的账号只能供医院使用,不得提供给其他医院或单位和个人使用;
8、对于医院所有的,不为公众所知悉,具有实际或潜在的,能为医院带来竞争优势,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医院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,均属于医院的商业秘密,中护科技在合作中知悉的上述商业秘密,应承担保密责任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;
9、医院或中护科技上传到护世界平台的文字、图片或视频等内容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医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、转发;
10、双方在合作期间发生纠纷,应相互协商,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
11、医院上传到护世界平台的教学培训内容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。如有第三方主张权利,中护科技有权将争议内容先下架,待争议解决完毕后,医院和中护科技再协商后续安排;一方上传的课件,如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权利的,导致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被行政机关处罚的,一方应全额补偿给另一方,包括赔偿金、罚款、律师费、差旅费等。